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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要成为一个段子手。
随缘更新。

用墨镜王的方式打开恺楚

最近路楚、楚路疯狂上分,在下十分心痛。呔!江南老贼!我即使是死了,钉在在棺材里了,也要在墓里,用这腐朽的声音喊出:恺楚兴!恺撒王!

【高亮大前提:如果记得楚子航的人不是明非是恺撒】


  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,在什么东西上面都有个日期,秋刀鱼会过期,肉罐头会过期,连保鲜纸都会过期,我开始怀疑,在这个世界上,还有什么东西是不会过期的。我的记忆会过期吗?我不知道。所有人都说楚子航并不存在于这个世界,可是他却如此清晰地烙印在我的记忆里。

  我想忘记他。

  可是,当你越想忘记一个人时,其实你越会记得他。人的烦恼就是记性太好。而我的记性一向很好。

  清楚地记得,我和他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总是保持对立的姿态。狄克推多对上村雨。沙漠之鹰对上乌兹。和他对立当然不是因为厌恶他,毕竟谁也不会真的厌恶一个跟自己差不多的人,我只不过觉得,这样的人,如果不拿来当对手,就太可惜了。

  当然,我更怀念的是与他合作。他负责揍人,我负责写报告。分工明确且合理。

  我一直知道他有淋雨的习惯,可是直到最后一次合作我才去天台陪他。因为人的感情是很难控制的。所以我们一直保持距离,因为最好的拍档是不应该有感情的,学院里不能再出现第二对叶胜和亚纪。我曾经以为我可以做到,后来我才知道,不是所有我以为都是我以为。

  跟一个人合作久了,你的习惯或多或少会受他的影响。就像我洗澡的时候也会偶尔开着冷水热水温水发呆,又像我已经熟悉了日本刀,可是我怎么也不习惯了挥刀的人不再是楚子航。

  有时候,耳朵比眼睛还重要,很多东西用耳朵听比用眼睛看好,一个人假装开心,但声音就装不了。细心一听就知道了。我很庆幸我有镰鼬。在瓢泼的大雨里,我依然可以听到他悲伤的心跳。我很想抱抱他,就像小时候母亲温柔地抱我那样。可是我没有合适的立场。我只能拿起刀,邀请他进行一场酣畅淋漓的较量。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快最有效的方法。

  有时候人生真的荒谬到可笑。我遇到一个人,爱上一个人,再也碰不到一个人,都只需要一瞬间。可是,要忘掉一个人,却一辈子都不够。又有人说,有些事情你越想忘记,就会记得越牢。当有些事情你无法得到时,你惟一能做的,就是不要忘记。

  关于他,我想我不会忘记,我也不敢忘记。我忘不掉千鸟之渊旁的公路上飘落在他头顶的樱花,我忘不掉高天原的水下昏迷的两个人彼此握紧的手,我忘不掉闪耀的黄金瞳和君焰的灼热。

  我终究还是想要等到他。他可是还欠我一个人情没还,没有资本家放过债主的道理,我姑且算着利息等他。

  花什么时候开是有季节的,他什么时候回来却没有人知道。也许他明天就会回来,也许他永远也不会回来。不过没关系,要记得的,我永远都会记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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